今天给大家分享义务教育学校有理事会吗,其中也会对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应该由谁负责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1、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举办者依法制定学校章程,负责推选民办学校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应当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鼓励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 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吸收社会公众代表,根据需要设独立理事或者独立董事。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定居,品行良好,无故意犯罪记录或者教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
1、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2、首先,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包括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以及教职工代表等。其中,至少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需要具备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董事会成员总数需要在五人以上,并设立一位理事长或董事长。理事长、理事或董事长、董事名单需向审批机关备案。
3、【法律分析】理事会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执行决策机构;董事会是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执行决策机构。理事会不享有学校收益的分配;董事会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定居,品行良好,无故意犯罪记录或者教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
1、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初中校区成立于1995年,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50亩,建筑面积达到24000平方米。学校按照国家示范学校的标准配置了完备的教学设施,其前身是西安高新第一中学,由当地企业投资兴办的民办完全中学。2009年,高中部独立后,初中校区正式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初中。
2、全称:西安市高新第一学校 西安高新*学校是由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投资创办的一所九年制公办学校,学校位于高新区科技三路与科技四路之间、皂河东岸。学校占地面积66亩,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3亿元。
3、家长评价学校氛围很好,老师素质高,孩子们喜欢这里。学校重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孩子的写作能力和兴趣爱好都很重视。高新一中初中校区东校区是高新一中初中部的东校区,全名为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初中校区东校区,学费同样为10000元/学期。
4、西安高新第一中学是公办。2022年,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初中校区由西安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学校实行由高新区民办学校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
5、西安高新一中初中校区是民办学校。需要注意的是,西安高新第二中学虽然也是位于西安市的一所公办中学,但它与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并无直接关联。两者是不同的学校,不可混淆。
1、依法设立要求学校设立的条件标准和程序,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2、一)已受理设立申请,逾期不予答复的;(二)批准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申请的;(三)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五)侵犯民办学校合法权益的;(六)其他***、***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3、根据法律规定,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4、如果是公办学校,则是国家出资设立,学校财产法律上属于国家所有。民办学校非营利性质的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营利性质的民办学校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5、民办高校对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并分别登记建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民办高校的资产。 民办高校的资产必须于批准设立之日起1年内过户到学校名下。本规定下发前资产未过户到学校名下的,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过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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